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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公开听证解困局,社矫对象重启跨市营生路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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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公开听证解困局,社矫对象重启跨市营生路!

检察公开听证解困局,社矫对象重启跨市营生路!

极目(jímù)新闻通讯员 余菊红

“感谢检察官,现在出门方便多(duō)了!生意也能继续做下去了!”言语间满是感激。这个好消息,源于一场充满温度(wēndù)的检察公开听证会。5月27日(rì),湖北省应城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办理始末。

2025年4月,朱某因一起(yìqǐ)交通肇事案,在司法所接受社区(shèqū)矫正。根据规定,社矫对象未经批准不得跨市县活动,这让他此前跨县市经营的小本生意(xiǎoběnshēngyì)陷入了困境,使原本拮据的家庭“雪上加霜”。

应城市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检察官在(zài)(zài)走访排查中发现社矫对象朱某的(de)困难后,迅速行动,调查核实朱某的经营活动情况,并深入了解其入矫以来的日常表现。“如何在严格监管(jiānguǎn)前提下,为社矫对象跨(kuà)市县经营活动‘松绑’,解决其家庭生活困境?”成为摆在检察官面前的重要课题。

微信图片_20250527084826.jpg听证会现场

5月8日,一场特别的公开听证会在应城市(yīngchéngshì)检察院举行。听证会邀请(yāoqǐng)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,并联系司法部门工作人员、朱某所在村村干部等多方代表(dàibiǎo)到场。

会上,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情况,朱某(zhūmǒu)如实讲述自己的经营困境和家庭(jiātíng)生活(shēnghuó)情况:“本来靠做小本生意才能勉强维持家庭生活开支……”司法部门有关负责人补充道(dào):“朱某是过失犯罪,亦是初犯,入矫以来严格遵守管理规定,定期汇报思想,还主动(zhǔdòng)参与村社区公益服务。”

经过提问、讨论和独立(dúlì)评议,听证员、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:社矫对象朱某外出经营属于维持基本(jīběn)生活需求,且矫正期间表现良好,外出风险(fēngxiǎn)可控,建议批准其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。

会后,应城市检察院结合听证意见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:“建议依法批准申请,并强化动态监管。”相关部门采纳建议,在批准朱某(zhūmǒu)申请的同时,为其量身定制(dìngzhì)监管方案,通过电子定位、定期报到、远程(yuǎnchéng)视频(shìpín)等手段确保监管无死角。

“这不是简单的‘放行’,而是法治温度的体现。”应城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,该院深化与多部门协作,在维护法律(fǎlǜ)权威的同时,为社矫对象排忧解难,实现法律刚性(gāngxìng)约束与社会柔性关怀的深度融合(rónghé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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