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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昌交警七大队走进隆昌路一中开展暑期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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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昌交警七大队走进隆昌路一中开展暑期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

许昌交警七大队走进隆昌路一中开展暑期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

大象新闻(xīnwén)·河南交通广播记者 李鹏

为提高学生暑期交通安全意识,预防和减少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,近日(jìnrì),许昌交警七大队走进隆昌路一中,针对16岁以下学生骑行(qíxíng)电动车的问题(wèntí),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暑期交通安全宣传活动。

活动现场,宣传员通过播放交通安全教育(jiàoyù)视频,向学生们展示(zhǎnshì)了16岁以下未成年人(wèichéngniánrén)骑行电动车(diàndòngchē)的事故案例,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后果,让学生们深刻认识到违规骑行电动车的危害。随后,宣传员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等相关法规,详细讲解了驾驶电动自行车(zìxíngchē)必须年满16周岁的规定,并从生理和心理(xīnlǐ)角度阐述了未满16周岁的孩子不适合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原因。例如,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应急(yìngjí)反应(fǎnyìng)能力、对交通规则的认知和遵守意识都还不够成熟,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容易引发危险。

在互动环节,宣传员设置了(le)问答小游戏(xiǎoyóuxì),围绕电动车(diàndòngchē)骑行安全知识向学生提问,学生们踊跃(yǒngyuè)参与,积极抢答,现场气氛热烈。此外,宣传员还教学生们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,并强调了佩戴头盔对于降低事故伤害的重要性。

此次宣传活动,受到了隆昌路一中师生的热烈欢迎(rèlièhuānyíng)。学校老师表示,交警的宣传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(xíngshìduōyàng),让学生(xuéshēng)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到了实用的交通安全知识(zhīshí)。学生们也(yě)纷纷表示,今后一定会遵守交通法规,未满16周岁绝不骑行电动自行车,并会向家人和朋友宣传相关知识。

许昌交警七大队将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(huódòng),加大对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的(de)监管力度,同时呼吁家长切实履行(lǚxíng)监护责任,不要让未满(wèimǎn)16周岁的孩子骑行电动自行车,共同为学生的出行安全保驾护航。

(来源:南方谈(tán)交通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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